以下是引用青青绿萝裙在2022-4-30 10:01:58的发言:网文是纯粹为了赚钱吗?这结论未免太武断了,发表在网上的都可以称为网文,各位写的杀贴也是网文的一种。不可否认有些人去网站或者公众号写小说是为了赚钱,但是还有很多人就是因为喜欢写作,想让自己的文字和故事被更多知音看到,这种分享是非常纯粹的。我们也不能因为某人写文不赚钱就觉得他心术正思想纯,而把写文赚钱视为不纯。另,不管什么文字,都有评论的价值,能引发共鸣与同情的就有价值,《盗墓笔记》最初就是在《鬼吹灯》的基础上写出的同人文,不是也成就另一片风光?严肃文学要在保持原有品味风格的基础上走近大众,通俗文学也应提升品味锤炼技巧,但不能人为对两者划分鸿沟,戴着有色眼镜歧视某一类更是要不得。
偷欢概念,来回用两个逻辑就没法讨论了。之前说的网文是区别于传统文学的文章写作方式,你现在说的是发表的地方?那这样说就没有网络文学和传统文学的区分,而是应该分为甲骨文、竹简文、帛书文、宣纸文、手稿文、印刷文、网络文……而以后科技发展,全是网络媒体,那就都是网络文了,那还讨论什么?应该打倒除了网络文之外的一切文体啊,这才是科技进步的选择。但, 发表在网络上和写的质量有什么逻辑关系呢?
我们说的网络文,一般是区别于传统文学的写作方式,在形式上,以网络交流或者获得点击量、收益为目的,不需要权威出版社或者编辑去评判,直接发到网络上,谁受欢迎谁火,谁受益。这样的创作形式加上网络快餐式和碎片化的阅读方式,导致网络文大部分讨好市场,甚至很多作者团队会分析读者群体、根据读者的喜好去改变文章写作方向,本质上好像是文字服务业,而淡化了作者本身创作的能力和目标。而事实上,在文学水平上:不读者<读者<写手<作家<名著作家,这是必然的,但现在网络文学的创作形式恰恰是一群有较高文学水平的写手、作家去改变自己的写作内容和风格,去迎合读者,甚至吸引不读者。网络文学写得越来越简单易读,追求趣味性,而语言越发苍白,近二十年明显词汇量在下降,读者通过读书获得文学素养的效应也越来越小。以往我们读一些名著,读完了总能多少提高一些我们的阅读能力或写作能力,而现在呢?且这是恶性循环,读者对文章的要求越来越简单,对词汇量的熟悉度越来越低,读接近名著的作品越来越累,然后作者就更加减少类似写作形式。
走近大众和谄媚大众是两回事,我们的古典小说其实大部分也脱胎于话本米酒是民间说书,本身就是大众化的东西,但是同时他们也在追求文字的精妙。我想作为我们,应该反思我们是谁,我们把自己定位于娱乐大众,还是喜欢文字的爱好者,还是作者?如果是娱乐大众,那么管什么文章好坏,评什么文,我们就是打发时间,看爽就行了,也不必装着什么喜欢文学,我们只是娱乐,和文学无关,用点击率投票就可以。如果是文字爱好者,那我们应该追求文字中相对精致的用心的东西,我想这也是群杀被创造的初衷。如果是作者,我想我们应该努力提高写作水准,目标是固定的,那就是经典和名著,但是我们终齐一生可能只能前进一两步,不过无所谓,我们在路上,我们一直在朝着我们心里的崇高前进,就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