傻孩子点我干嘛?姐姐昨晚突然状况,半夜一点半被到人民医院,折腾了一宿,印象中这是第二次走两步突跪在一直狂吐,还好受了老天的眷顾,各种检查与折腾下来,这会又算是满血复活了。闲话少说,书归正传。
E01
这篇穿越文真心不错,且不说狼铺子里赏文,搁在快餐风云里去比对文风这篇文章那也是会反复读个三遍的。
1、用浅显的笔触造出奇景。满地落英的桃林,流淌的小溪,灵雀,野鹿,院落,从自然画卷中走来纤尘不染的女子,笔笔寻常清淡,而字字引人入胜。
2、借历史人物架空情感之境。吴、越这段传说,人尽皆知,然无论是正史还是野史其不过寥寥几笔,而那百折千回的情感纠葛无非是后人就是那个情感的壳,填充世人想知道的各种答案,而作者心中的答案,显然是要“一生一代一双人”过着与世无争享受普通的人间烟火。
我在比对文风时,着先用了排除法,其后锁定两人之间,彩与风一样的蚊子,看了看风一样蚊子的试杀,再回想某一场风云在杀群里比对剑的文风,起先觉得像她的字,后来果敢的排除了,所以我感觉这篇文章是彩的手笔。
C02
能在隐藏文风之后还能写出这么有趣的故事来,真得佩服了。
要比对文风嘛,自是要查看试杀的,才发现两位久违的人,那就还是很用排除法来文轰了。
故事发生的地点,对话句,很南方,是在挖坑吧,而描写女子的情感与妆容我怎么看都是男子手笔。
就在妹夫的妹夫与小和尚之间选择了。
我跳来跳去最后决定押在妹夫的妹夫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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